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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我擬定每個人結局的時候,不是我開始作人工作的階段,我將每個人的言語、行為以及每一個人的跟隨歷程與原有屬性或其最終的表現都一一列記在我的記事册上,這樣,無論怎樣的人都難逃我的手,都會按着我的分布而各從其類的。我定規一個人的歸宿不是根據其年歲的大小,不是根據其資格的老幼,也不是根據其受苦的多少,更不是根據其可憐的程度,而是根據其有無真理,除此以外别無選擇。你們都應明白,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同樣都要受懲罰的,這是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改變的。所以,受懲罰的人都是因着神的公義而受懲罰的,是因着他們自己作惡多端而遭到了報應。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當為你的歸宿預備足够的善行》
人類進入安息之中以前,各類人是被懲罰還是得賞賜是根據其是否是尋求真理、是否是認識神、是否是能順服看得見的神。那些雖曾效力却不認識也不順服看得見的神的人都是没有真理的人,這些人便是作惡的人,作惡的人無疑就是被懲罰的對象,并且按着其惡行對其進行懲罰。神是讓人相信的,也是值得人順服的,而那些只相信渺茫看不見的神的人就都是不相信神而且也做不到順服神的人,這些人若到征服工作的末了還是不能做到相信看得見的神,而且仍是悖逆、抵擋在肉身中看得見的神,那這些「渺茫派」無疑就是被毁滅的對象了。就如在你們中間的人,凡是口頭承認道成肉身的神却行不出順服道成肉身的神的真理的人,到最終將都是被淘汰毁滅的對象,凡是口頭承認看得見的神而且吃喝看得見的神所發表的真理却追求渺茫看不見的神的人,更是將來毁滅的對象,這些人都不能存留到工作結束以後的安息之中,類似這樣的人不能有一個存留在安息之中的。屬魔鬼之類的人都是不行真理的人,他們的實質都是抵擋、悖逆神的,并没有絲毫意思順服神,這類人都是毁滅的對象。你有無真理、是否抵擋神是根據你的實質,并不是根據人的外貌或人偶爾的言行。每個人是否被毁滅都是由其實質决定的,是根據他們的行事與追求真理所流露的實質而確定的。同樣是作工的人而且作同樣多的工作,人性的實質是善的、是有真理的,那就是存留的對象;人性的實質是惡的、是悖逆看得見的神的,那就是滅亡的對象。神作工或説話凡是針對人類的歸宿的都是按其實質而作合適的處理,不會有一點差錯,更不會有一絲一毫的失誤,只有人作工才會摻有人的情感或摻有人的意思,神作工都是最合適的,决不會誣陷任何一個受造之物的。現在有許多人對以後人類的歸宿看不透而且也不相信我説的話,凡不信的與那些不行真理的都是魔鬼!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人衡量人的標準是根據其行為,行為善的則是義人,行為惡劣的便是惡人;神衡量人的標準則是根據人的實質是否順服神,順服神的是義人,不順服神的是仇敵、是惡者,不管其行為好壞,也不論其言語對錯。有的人想用善行來獲得以後美好的歸宿,有的人想用好的言語來收買以後美好的歸宿,人都錯認為神是看人的行為或聽人的言語來定人的結局,所以,有許多人就想藉此來騙得一時的恩典。在以後的安息中存活下來的人都是經過苦難之日而且為神作了見證的人,都是盡到了人的本分的人,都是存心順服神的人,那些只想借用效力的機會來免去真理的實行的人,都是不能存留下來的人。對所有人的結局的安排都有合適的標準,并不只按其言行來决定,也不按其一個時期的行為來决定,决不會因為一個人曾為神效力就對其一切惡行進行寬大的處理,也不因其曾為神一時的花費而對其免去死亡的處理,没有一個人能逃脱其惡的報應,也没有一個人能將其惡行掩蓋從而逃脱滅亡之苦。人若真能盡到自己的本分,那就是對神永遠忠心,不講報酬,不管是得福還是受禍。若人在看見福氣時對神忠心,看不見福氣時對神就失去了忠心,這樣的曾經一度為神忠心效力的人若到最終仍不能為神作見證,仍不能盡到自己應盡的本分,這樣的人仍是滅亡的對象。總之,惡人不能存活到永遠,也不能進入安息之中,義人才是安息之中的主人。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有一句話你們應該記下來,這句話我認為很重要,因為這句話天天在我心裏不知過多少遍。為什麽要這樣説呢?因為每次面對一個人的時候,每聽到一個人的故事的時候,每聽到一個人信神的經歷或者見證的時候,我都在心裏用這句話來衡量這個人是不是神所要的那個人、神喜歡的那個人。那這句話到底是什麽呢?你們都在拭目以待。當這句話説出來的時候,也可能你們覺得很失望,因為這句話在某些人嘴上已經挂了好多年了,但是在我這兒我從來不在嘴上挂着,我把這句話放在心裏。這句話是什麽呢?這句話就是「遵行神的道:敬畏神遠離惡。」這是不是很簡單的一句話?這句話雖然簡單,但是對于真正對這句話有深刻理解的人,他覺得這句話分量很重,很有實行的價值,是一句有真理實際的生命的言語,是一個追求滿足神的人一生的追求目標,也是一個體貼神心意的人一生所要遵循的道。那麽這句話對于你們來説是不是真理呢?是不是有這樣的意義呢?也可能有些人在想、在揣摩,而有些人却在懷疑這句話:這句話很重要嗎?很重要嗎?這句話很有必要這麽强調嗎?也可能有些人并不太喜歡這句話,因為他認為把神的道只説成這一句話不是太簡單了嗎?把神所説的所有的話就歸結成一句話,這不是把神看得太渺小了嗎?是不是這樣呢?你們多數人可能都不太理解這句話的深切含義。雖然你們記下來了,但是你們并不打算把它放在心裏,只是記在筆記本上,到閑暇的時候翻出來看一看、揣摩揣摩而已,甚至有一些人根本不屑去記住這句話,更不打算去用它。但是我為什麽要説這一句話呢?不管你們是什麽觀點,也不管你們會怎麽想,因着這句話與神定規人的結局有很大的關聯,所以我必須要説這一句話。不管你們現在對這句話怎麽領會,你們怎麽對待這句話,我還是要告訴你們:如果人能實行經歷這句話,達到「敬畏神遠離惡」的這個標準了,就定規是剩存下來的人,就定規是有好結局的人;如果你達不到這句話的標準,那可以説你的結局就是個未知數。所以我把這句話先告訴你們,目的是讓你們心裏先有個實底,知道神用什麽樣的標準來衡量你們。
——《話・卷二 關于認識神・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
神以試煉來定規人的結局。以試煉定規人的結局有兩個標準:第一是試煉人的次數;第二是試煉人的結果。就是以這兩個指標來定規人的結局。現在咱們就細説説這兩個標準。
首先,當一個人臨到神的試煉的時候〔注:這個試煉也可能在你來看很小,不值得一提〕,神會讓你清楚地意識到這是神的手臨到了你,是神為你擺設了這樣的環境。你身量幼小的時候,神給你擺設一些與你的身量相對應的、你所能明白的、能經受得起的試煉來考驗你。考驗你什麽呢?考驗你對神的態度。這個態度很重要嗎?當然重要!而且特别重要!因為這個態度就是神要的結果,所以人的態度對神來説是最重要的,不然神不會下功夫在人身上作這樣的工作。因為神要通過試煉看到你對神的態度,看到你這個人是不是在走正道,看到你這個人是不是在敬畏神遠離惡。所以不管你當時明白的真理是多還是少,神的試煉還是會臨到你,隨着你所明白真理的增多,神會繼續給你擺設相應的試煉。當試煉再次臨到你的時候,神還要看你在這個時期的觀點、想法與你對神的態度是否有所長進。有些人説:「神怎麽總要看人的態度呢?人這麽實行真理神不都看着了嗎?還看人的態度幹什麽呀?」這話是糊塗話!神既然能這樣作,那必有神的心意在其中。神時時守在人的身邊觀看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甚至每一個心思意念。對于人身上發生的每件事——人的善行、人的過失、人的過犯,乃至于人的悖逆與背叛,神都會一一記録下來,作為定規人結局的證據。隨着神的作工一步一步地拔高,你聽的真理越來越多了,你接受的正面事物、正面的信息與真理的實際也越來越多了,神對你的要求也會隨着提高了,與此同時神會擺設更重的試煉給你,目的是為了檢驗這個時期你對神的態度有没有長進。當然這個時候神要求你的觀點與你所明白的真理實際是相符合的。
隨着你的身量逐步地拔高,神對你的要求標準也會逐步地拔高。當你幼小的時候,神給你一個很低的標準;當你身量稍微大一些的時候,神給你一個稍微高一點的標準。但是當你明白了所有的真理之後,神會怎麽作呢?神會讓你臨到更大的試煉。在更大的試煉當中,神要得着的、神要看到的是你對神更深的認識與你真實的敬畏,這個時候神對你的要求會比你身量幼小的時候更高也更「苛刻」〔注:對人來説是苛刻,其實對神來説是很正當的〕。在神試煉人的這個期間,神要作成一個什麽樣的事實呢?神在不斷地要求人把心給他。有些人會説:「怎麽給呀?我都盡本分了,我也撇家捨業了,我也有花費了,這些表現不都是已經把心給神的表現嗎?還要我怎麽把心給神哪?難道這些方式不是把心給神嗎?神具體的要求究竟是什麽呀?」這個要求很簡單。其實在不同階段的試煉當中有些人已經不同程度地把心給神了,但絶大多數的人却從未把心交給神。在神試煉你的時候,神看你的心是向着神還是向着肉體、向着撒但;在神試煉你的時候,你是站在神的對立面還是站在與神相合的立場上,看你的心是不是在神的一邊。在你幼小的時候,儘管臨到試煉時你的信心很小,因着你明白的真理有限,不能準確地知道怎麽做才能滿足神心意,但是你能真心實意地禱告神,願意把心交給神,讓神作主權,願意把自己認為最寶貴的東西都獻給神,這就是已經把心給神了。當你聽的道越來越多,你明白的真理也越來越多的時候,你的身量也就逐步長大了,此時神對你的要求標準就不是你幼小時候的標準了,那是比這更高的標準了。當人的心能够逐步給神的時候,人的心就在逐漸地靠近神;當人能真實靠近神的時候,人會越來越有敬畏神之心。神要的就是這樣的一顆心。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怎樣認識神的性情與神作工要達到的果效》
人是得福是受禍都是按着其本人的實質而定的,并不是根據别人與自己共同的實質而定的,在國度裏根本没有這樣的説法,没有這樣的規定。一個人能在最終活下來是因其達到了神的要求,一個人若不能在最終的安息中存活下來是因其本人悖逆了神,未能滿足神的要求。每個人都有合適的歸宿,這歸宿都是根據其本身的實質而定的,與别人根本没有一點關係。兒女的惡行不能加在父母的身上,兒女的義父母也不能分享;父母的惡行不能加在兒女的身上,父母的義兒女也不能分享。各人擔當各人的罪,各人享受各人的福,誰也不能代替誰,這是公義。在人看,若是父母得福那兒女就能得福,若是兒女作惡那父母就得抵罪,這是人的意思,是人的作法,并不是神的意思。每個人的結局都是按其所行出來的實質而定的,而且定得都合適。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擔當别人的罪,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懲罰,這是絶對的。父母疼愛兒女并不能代表兒女行義,兒女孝順父母并不能代表父母行義,這就是「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的真意。没有一個人能因其太愛兒女而將作惡的兒女帶入安息之中,也没有一個人因行義能將其妻子(或丈夫)帶入安息之中,這是行政中的規定,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例外。行義的總歸是行義的,作惡的總歸是作惡的;行義的總歸是能存活下來的,作惡的總歸是滅亡的對象;聖潔的就是聖潔的,并不是污穢的,污穢的就是污穢的,并没有一點聖潔的成分;毁滅的是所有的惡人,存活的是所有的義人,哪怕作惡的人的兒女是行義的,哪怕義人的父母是作惡的。信的丈夫與不信的妻子本無關係,信的兒女與不信的父母并無關係,是不相合的兩類,在未進入安息之中有肉體的親情,但進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體親情之説了。盡本分的與不盡本分的本是仇敵,愛神的與恨神的本是敵對的,進入安息之中的與被毁滅的是不可相合的兩類受造之物。盡本分的受造之物是可存活下來的,不盡本分的受造之物將是被毁滅的,而且都是到永遠的。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神與人將一同進入安息之中》
什麽是審判,什麽是真理,你都明白了嗎?若你明白了,我勸你還是服服帖帖地受審判,否則你永遠没有機會得到神的稱許,永遠没有機會被神帶入神的國中。那些只接受審判却總不能被潔净的人,也就是在審判的工作中逃走的人將永遠被神厭弃,他們的罪狀比那些法利賽人的更重、更多,因為他們背叛了神,他們是神的叛逆者,這些連效力都不配的人將受到更重的懲罰,而且是永久的懲罰。神不會放過任何一個曾口頭對他忠心却背叛他的叛徒,這樣的人將受到靈、魂、體都受懲罰的報應,這不正是神公義性情的流露嗎?這不正是神審判人、顯明人的目的嗎?神將在審判期間作惡多端的人放在了邪靈群居之地讓其任意毁壞其肉體,他們的肉體散發着死尸的味道,這是他們應有的報應;神將那些并不忠心的假信徒、假使徒、假工人的各種罪狀一一列在他們的記事册上,在合適的時候將他們扔在污鬼之中,讓污鬼任意玷污他們的全身,使他們永遠不得超生,使他們永遠不能再見到光明;神將那些曾經一度時期效力却并未忠心到最終的假冒為善的人列在了惡人中間,讓其與惡人同流合污成為烏合之衆,最終將其滅掉;神將那些從未對基督忠心或從未獻出一點力量的人扔在一邊從不搭理,更换時代時將他們統統滅掉,他們便不再存活在地上,更談不上進入神的國中了;神將那些從未對神真心而是被逼無奈應付神的人列在了為子民效力的人中間,他們這些人僅能存活一小部分,大部分的人將同那些連效力都不合格的人一同被毁滅;最終,神將所有與神同心合意的人,神的子民、衆子以及神所預定做祭司的人帶入神的國度之中,這些都是神作工中得着的結晶。而那些并不能歸于神所劃分類别中的人則都被列在外邦人的行列之中,他們的結局是什麽你們是可想而知的。我該説的都對你們説過了,該選擇怎樣的路那都是由你們自己的選擇而决定的。你們應明白這樣一句話:神的作工從來就不等待任何一個跟不上他步伐的人,神的公義性情對任何一個人都是無情的。
——《話・卷一 神的顯現與作工・基督用真理來作審判的工作》
聰明童女和愚拙童女是怎麼被顯明的?是神的話把他們顯明了,是神的話在末世使人各從其類,把人劃分類別,然後神開始賞善罰惡。賞善怎麼賞啊?聰明童女被提到神面前赴筵席,最後達到得潔淨、被成全,這就是得賞賜,是神的賞賜、恩待。愚拙童女不管信主多少年,為主有多大花費,受多大苦,因為他否認神的話、拒絕神的話,沒接受神的末世作工,新郎來了沒認而被淘汰,落在黑暗中哀哭切齒,這個結果叫什麼呀?這叫罰惡。
凡是明白真理進入實際的人對各種人都有了分辨,知道神拯救什麼人、淘汰什麼人,哪些人是真心信神喜愛真理的人,哪些人是絲毫不喜愛真理絕不能蒙拯救的人。到內亂時,真正的神選民應該聚在一起吃喝神話、交通真理、禱告神、敬拜神,這才是最要緊的,如果還能與絲毫不喜愛真理的被淘汰之人鬼混或受其迷惑、控制,那就是最可憐的人,因為神的作工早已將各種人顯明各從其類了,那些絲毫沒有真理實際甚至作惡多端早已被淘汰交給撒但的人已不屬於神家,神選民應該棄絕、遠離才合神心意。
到底什麼是神子民?是不是我們這些接受全能神的就是神子民?不是你接受了全能神的名就是神子民,這裡有一個成全的過程,這裡有一個標準。什麼標準?就是達到合格地盡本分了,這才是神子民,沒有達到合格盡本分的不是神子民。不是神子民,準確地說屬於什麼?就是效力者,在操練階段就叫效力者。什麼叫效力者?就是沒得著真理以前都屬於效力者。得著真理了,達到能按原則辦事了,這樣的人就有生命了。有生命的人,也就是有真理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神子民。
主耶穌曾經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根據神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進天國的人必須是脫離罪惡達到潔淨的人,是遵行神的道、順服神、愛神、敬拜神的人,因為神是聖潔的,進天國是與神生活在一起,人不潔淨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
多數信主的人都認為主再來是主耶穌復活後升天的靈體來向人顯現,主不可能還要道成肉身成為人子。那麼主再來究竟以哪種方式向人顯現施行審判呢?是靈體還是神道成肉身?這就成為信神之人最關心的問題。我們見證神末世道成肉身來作審判工作,這在聖經中有明確的預言,主耶穌說:「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5:22)「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